近年来,兴平市坚持把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作为农民增收、农业增效的重要抓手,着力在培育扶持、示范引领、规范提升等方面下功夫,为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注入活力。截至目前,兴平市注册登记合作社563家,其中,省级及以上示范社22家,注册品牌45个,建立无公害基地9个,取得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3家;培育发展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719家,其中咸阳市级及以上示范农场84家;社会化服务主体17个。 强化制度设计,服务指导优化保障。及时成立创建培育家庭农场等相关领导小组,科学制定《兴平市示范家庭农场管理办法》等文件,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,推行“双辅导员”服务,通过“以奖代补”等激励政策,引导新一代“青农”“智农”领办创办新型经营主体。充分发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职能、“三级联动”工作体系作用,实现土地相对集中成片、规模适度、长期稳定,有效解决“用地难”问题。建立健全贷款评级授信管理办法,给予新型经营主体评级授信贷款额度,试行经营权抵押贷款,运用“裕农快贷”“惠农e贷”等进一步扩宽融资渠道。统筹整合耕种防收服务公司、电商平台等资源,探索建立新型“农联”、土地合作社、家庭农场协会,“点对点”实施植保、销售、农机、劳务等个性社会化服务,有效解决家庭农场“用工难”“营销难”等问题。 强化示范引领,产业带动提质增效。扎实开展集体经济“清零消薄”和合同规范清理专项行动,实行“党支部+村集体经济组织+服务组织”模式,通过盘活土地、资产增值、产业引领、服务创收等措施,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,促进“空壳村”取得收益、“薄弱村”提高收益。发展百万元、五十万元合作组织48家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183家,实现集体经济“空壳村”清零。在咸阳市率先试点探索农村集体经济“村社联建”模式,实现13个镇(街道)镇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全覆盖。坚持一村一品、一乡一特,通过土地流转、入园务工、订单种植等联农带农方式,在36个重点村分别建设产业示范园,集中打造渭河北岸万亩设施蔬菜产业带,培育规模以上经营主体150个,形成规模化订单蔬菜种植基地6万亩,把沿线5个镇22个村近8万名群众嵌入产业链、致富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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